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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签证必读!离婚后如何继续留在韩国

法律签证 法律签证 2692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16-05-18

中国同胞在韩国有什么需求金律师就写什么文章。最近已经有不少持有F-6的朋友们询问:“离婚之后如何继续留在韩国?”。正常情况下,与作为邀请人的韩国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F-6签证取消是应该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后F-6签证不但不会被取消,反而可以自己继续延长,直到能够申请永住权等。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呢?请看金律师如何解释。
1、相关案例
中国人A某与韩国人B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后,B某通过邀请程序使A某得到了F-6(结婚移民)签证。2015年2月,A某发现B某性格大变,总是早出晚归,并有于别的女人私自联系的迹象。在没有客观证据的情况下,A某哪天终于爆发,向B某强烈表示不满。B某也控制不了情绪打了A某的耳光。A某认为自己受到的委屈实在一起过不下去了,于是决定离婚。但是又想到离婚之后,怕F-6签证随之取消,只好选择忍声吞气,心理默默的留下眼泪...

难道中国人A某在韩国只能一直这么受到委屈吗?没有合法的让对方承担责任的同时,自己继续合法的留在韩国吗?
2、离婚之后F-6签证继续存续的方法

正常情况下,与邀请人断绝关系的话,因邀请得到的签证会随之取消。这个理论除了F-6签证之外,也适用于D-2, E-7等签证。但是对于F-6签证来说,在特殊的情况下,就算与邀请人断绝关系也可以保持居留资格并且可以合法的继续无限的得到延长。

上述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与邀请人断绝关系的主要过错在于邀请方而不是持有F-6签证的人。也就是说,F-6签证持有者非本意、不得不的情况下被迫与韩国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能够继续保持F-6的身份并且可以一直自己去出入境延长签证。

当然,若无法证明断绝关系的过错责任在韩国配偶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变更为F-1签证或者3~6个月后取消F-6签证。不管是何种结果,此时不能从此长期留在韩国,只能在一定期限内回国国内才行。



3、韩国配偶的过错责任是指哪些?

韩国配偶的过错责任,不是用常识来判断的。比如:感觉对方对自己没像以前好了、经济困难导致零花钱给的少了等。对方的过错责任,一定要满足以下两点:① 一方的过错责任是法律上规定的;② 一定要通过诉讼程序得到法院的认定,而不是双方自愿协商。

符合韩国《民法》第八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

① 配偶有不正当的行为时;
② 配偶恶意遗弃对方时;
③ 受到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严重的不当待遇时;
④ 自己的直系亲属被配偶受到严重的不当待遇时;
⑤ 配偶毫无音讯超过三年时;
⑥ 存在其他无法持续婚姻关系的重大事由。

上述的6种情况可以说是能够保留F-6签证并且持续延长的理由。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事由一定要被韩国的法院得到认可才能最终到出入境成功的保留F-6资格的。


结 语
理论归理论,法律问题说起来简单,但实现目的不是那么简单。为了要争取继续留在韩国,离婚时不但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而且还要先提起诉讼才更有力。并且为了克服韩国法官对中国人“骗婚”的普遍意识,应当准备充分的客观证据去辩论,而不是在法庭跟法官“打感情牌”。并且诉讼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韩国人的标准离婚的话只能改签为F-1从而不能继续留在韩国。所以一定要按照中国人的特殊方法来离婚才能最终争取到保留F-6签证。
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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